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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咱家老爺子工作滿十年有筆獎勵資深員工旅遊金和公假,
加上嬰兒(二歲以下)出國(不佔機位)的費用較低,
所以,
我們老早就預計帶這小傢伙出國走一走,
雖然,
我們會很累,
寶妞長大也完全不會有記憶,
但,
那又如何,
因為每一次全家出遊的感動,
我們不會忘記。
雖然可以在家幫寶妞自拍、自製大頭照,
但我們實在沒那個閒功夫(小孩子不好控制、我們也沒時間修照片),
時間就是金錢,
03/08直接帶這傢伙到相館拍攝,
雖然成品很糟(現場看還蠻好看的,店家修片修得離譜),
不過完全看不出當時寶妞是我抱著拍攝的。
因為政府為了爭取赴美免簽,
100年7月起全面強制首次申請護照親辦,
即首次申請護照者需親辦或親赴戶政事務所辦理人別確認後才能辦理護照;
未滿14歲的孩童辦理護照得親自到場外,
還要有父母或三等親等以內的成年兄姐陪同;
還好人別確認可以不用在戶籍所在地申辦(不然我們就要帶寶妞回台北),
所以,
咱家老爺子03/14請了一天假帶寶妞(珊媽陪同)到台南的戶政辦理。
備妥護照申請書、2吋照片二張、戶籍謄本和陪同的父或母身份證正本及影本,
不用十分鐘就可以辦理完成。
這次辦理人別確認算是很順利,
接著委由旅行社代辦護照,
雖然03/20被外交部通知需補件(因戶政沒留意到送件的戶籍謄本已超過三個月),
後來委託家人再跑一次戶政辦理,
護照下來的時間比預期稍晚些,
不過又順利地完成一件事,
心裡踏實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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