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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著公司99/7/14-16為期三天的暑休,

趕緊把一些鎖碎的事處理掉,

一早測試從台南的家到公司需要花費多少時間後,

便至南科的銀行把一些款項全匯至房貸戶頭內,

難得看到銀行的老朋友們真是很開心,

因為下午安排至戶政事務所辦理遷戶口,

畢竟遷戶口完之後還得至稅捐稽徵處辦理自用住宅的申請(代書負責),

只好把和以前同事聚餐的行程刪除。



下午,

準備好原戶口名簿正本、身份證、房屋所有權狀、大頭照,

和珊妹、珊媽一起至戶政事務所辦理戶口遷移;

雖然我的戶籍只是遷址(區別都一樣),

但,

我的戶籍在原本的地址已近三十年(婚後並沒遷戶籍),

現在自成一戶,

心情還真的有點小複雜。



戶政辦理速度也比想像中快速,

規費80元,

很快的就拿到屬於我們的戶口名簿、和印有新家地址的身份證,

因為考量某些原因,

所以咱家老爺子的戶籍依然設在台北的家。



 

屬於我們的戶口名簿、和印有新家地址的身份證!



很感謝珊妹幫我記錄下許多照片(新舊戶口名簿、身份證),

但事情並沒有像文章上,

輕鬆、自在、順利,

因為在離開戶政事務所後,

我們幫咱家老爺子送修手錶時,

不小心把相機給遺失了,

一路上我懊悔著...,

雖然我的CANON IXUS75已經用了二年多,

也有計畫換新機,

但買屋後的財力吃緊,

也就作罷;

我已經至警察局備案,

也明白找回來的機率非常的低,

但,

我在乎的並不是相機的價值,

而是相機裡有著許多無可買 回的記錄,

憾啊!



不過,

大伙一定倍感疑惑,

相機遺失了,

為什麼這篇記錄文還可以圖文並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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